據新華社電7日下午,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的趙志紅案,經歷3天的庭審後宣佈休庭。法院將在合議庭評議、審判委員會討論後擇期宣判。
  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透露,3天來,法庭就起訴書指控趙志紅故意殺人、強姦、搶劫、盜竊的22起犯罪事實開展了法庭調查,組織控辯雙方進行了舉證、質證和法庭辯論。法庭還對案件附帶民事訴訟部分進行了合併審理。趙志紅陳述後,審判長於7日下午宣佈休庭。本案將在合議庭評議、審判委員會討論後擇期宣判。  (原標題:趙志紅案庭審3天擇期宣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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