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新華視點”記者 毛一竹 甘泉 劉金輝《中國青年報》(2014年12月27日02版)
  近日,“艾滋病拆遷隊”驚現河南南陽一拆遷小區,這群人自稱是艾滋病患者,恐嚇居民稱不搬走就感染他們,這種極端的拆遷手段引發社會廣泛關註。近年來,“黑拆”“血拆”一再上演,甚至發展成“艾滋拆”等極端形式。
  一樁樁慘劇、鬧劇的背後,究竟誰在對普通群眾暴力相加?誰在幕後操控形形色色的“拆遷部隊”?
  三類人員充當“打手”
  據南陽市房地產開發公司三廠小區居民反映,這些“艾滋病人”12月初住進該小區內,還拿出病例卡證明他們患有艾滋病,併在許多牆上噴塗“艾滋病拆遷隊”等字樣,見到居民就恐嚇說不搬走就感染他們。一些不堪忍受的居民已經搬走。
  在不少地方發生的強拆中,“拆遷部隊”總是沖在最前線。記者調查梳理髮現,這些“拆遷部隊”主要由三類人員組成:
  城管、警察等執法人員身影最為常見。在一些地方性法規中,經由行政機關確認屬於違章建築,且逾期拒不拆除的,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。這也是城管、警察屢屢沖在暴力拆遷一線的原因。
  10月13日,河南駐馬店經開區開源辦事處村民與前來強拆的城管持磚互毆、致多名村民頭破血流。事後,官方通報稱,這是部分村民為套取國家補償資金加蓋的“違建”,駐馬店市要求城管人員前去拆除。
  拆遷公司在不少暴力拆遷中扮演不光彩角色。此次南陽艾滋病人拆遷事件中,針對是否有人利用艾滋病人威逼拆遷,公安部門正在調查中,同時,對負責該項目拆遷的南陽市遷安拆除公司停業整頓。
  河南鄭州一家拆遷公司合伙人告訴記者,搞拆遷工程,只要不出現事故,穩賺不賠。拆10萬平方米,掙三四百萬元不成問題。“但想攬到活兒,還是得有關係。一般由當地政府先把工程給房地產開發總公司或有資質的拆遷公司。我們是從這些‘頭包’手上攬活兒,有時是二包、三包後才到我們手裡。”這名合伙人告訴記者,大部分拆遷戶拿到補償款都能順利搬走,也有少數釘子戶,到了最後期限還賴著,只能強制拆遷了。如把人打傷,家電傢具損壞了,都是先由政府部門出面協調,最後由開發商、拆遷公司各拿出部分賠償。
  2011年國務院發佈的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》規定,禁止征收實施單位以牟利為目的,這就意味著牟利為目的的拆遷公司不具合法性。據北京才良律師事務所發佈的《2013:中國拆遷年度報告》稱,在一些地方,拆遷公司風生水起,有些拆遷公司已經形成黑社會組織化,並有蔓延的傾向。
  還有受雇佣指使的各類人員。記者調查發現,房地產開發商、村幹部等雇佣指使的社會閑散人員,甚至涉黑團夥成員參與暴力拆遷也是愈演愈烈。
  記者在中部部分省份採訪時註意到,幾起拆遷事件中,找拆遷戶尋釁滋事的人多以20多歲的年輕人為主。這些人通常通過私闖民宅、騷擾恐嚇、打砸門窗、限制拆遷戶人身自由等手段脅迫同意拆遷,有些採取極端的手段製造車禍和火災。
  北京才良律師事務所統計,僅2013年3月底到4月初的一周內,媒體就披露了3起車禍致拆遷戶死亡事件。
  “暴力的背後是暴利”
  長期關註拆遷問題的北京市才良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才亮說,拆遷要按照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》設計的程序進行。從目前發生的案例看,“黑拆”“血拆”許多都是為了趕進度,繞開程序鋌而走險,暴露了一些地方官員追求政績、利益,忽視公平正義的思想根深蒂固。
  記者調查瞭解到,不少地方政府為了規避違法風險,採取了“委托社會力量動手、自己背後撐腰”的拆遷模式。在所有強拆事件中,補償標準往往是引發衝突的導火索。在無法達成一致的情況下,地方政府或開發商便指使“拆遷部隊”採取“非常規手段”,速戰速決,導致“黑拆”“血拆”時有發生。
  “暴力的背後是暴利。”中山大學政務學院教授肖濱說,“首先是開發商受利益驅動,無視法律;其次是背後有地方政府支持,至少是默許。徵地拆遷必須經過地方政府,地方政府要真正站在群眾立場上,開發商也好,拆遷公司也好,不敢這麼大膽地踐踏法律。這反映出一些地方官員和開發商利益勾結的程度之深。”
  2011年,因城中村改造,廣州市天河區冼村部分村民對拆遷補償方案不滿不肯簽約,施工隊強行拆遷與村民發生衝突。後經村民不斷上訪舉報,冼村領導班子被紀檢部門查處“一鍋端”,又牽出廣州市副市長曹鑒燎與多名開發商勾結等黑幕。
  “沒有問責機制,才會縱容地方官員庇護或指使非法強拆。”王才亮說,在很多案例中,暴力拆遷無論造成多麼惡劣的社會影響,都沒有被問責,反而受到政府的默許甚至鼓勵,所以才會一再發生。
  以法治之手化解“黑拆”戾氣
  對於一些所謂的拆遷“釘子戶”,協商無法達成時並非無法可依。根據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》,被征收人超過規定期限不搬遷的,由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。拆遷戶還可申請行政覆議、行政訴訟,通過法律救濟化解問題。
  然而,在現實中,一些地方政府並沒有依法辦事。在河南駐馬店今年8月發生的強拆中,為了拆掉魏水清家的房子,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金山辦事處做了“精心準備”:提前下發限期自行拆除通知書,邀請市電視臺跟拍錄像,訓誡60多名城管打不還手罵不還口……看起來“萬事周全”,卻少了最不可或缺的一環:法院對拆遷強制執行的授權。
  這其中恰恰暴露了地方政府法治思維的缺失。王才亮介紹,近年來,一些地方政府違法自行組織強制執行,事後司法監督卻落空。無論是訴政府違法或是訴公安不作為,行政訴訟都難以立案。如青島某市民房屋2011年被當地城管糾集涉黑人員強拆後,向當地法院起訴長達兩年無人問津。
  有關專家認為,倘若脫離法治軌道,由拆遷引發的社會衝突必將陷入“叢林困境”,由利益博弈演化為赤裸裸的“拳頭正義”,最終導致政府形象失分,群眾利益受損。無論政府、開發商還是拆遷戶,“戰爭”沒有贏家。
  為防止“黑拆”、“血拆”一再上演,肖濱建議,一方面要完善官員問責機制,引發衝突事件後,上級政府要對下級官員進行問責,糾正當中的不作為、亂作為;另一方面要通過法律程序、法律渠道、調解機制解決拆遷帶來的實際矛盾。
  “司法是保障法律公正的最後一道關口。”王才亮說,法院及時受理拆遷糾紛,公正審判相關案件,使各級政府的行政行為受到司法監督和審查,才能減少社會矛盾激化的概率,切實維護群眾的利益。
  據新華社北京12月26日電  (原標題:誰在操控“拆遷部隊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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